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巴南区税务局《关于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巴南税函〔2022〕19号)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税〔2016〕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渝科委发〔2017〕99号)等规定,2022年11月1日至12月16日,我局向企业收集资料,并组织专家对区税务局提出的在区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存在异议的36家企业、166个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结果公示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7日,166个异议项目中,企业未提交资料32个,重复项目1个。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余下133个项目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通过项目103个,不通过项目30个。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与巴南区科技局高新产业科联系,联系人:苟倩,联系电话:66232657。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第二批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异议项目鉴定结果情况表
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