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6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来访、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融合发展处 67724377
附件:
1.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2.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拟列入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