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深,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铜梁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铜科局〔2019〕9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开展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在铜梁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2019年9月4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有效技术开发合同(协议),实际开展了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并在2021年进行合作经费支付的企业。
2. 享受产学研合作补助政策的企业应依法纳税,且2021年度未产生严重失信行为,没有不良网络舆情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和环保责任事故。
二、补助标准
产学研合作经费补助标准为:按企业拨付给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经费的20%给予资助;对单家企业同一年度的资助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重庆市铜梁区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 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如果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的复印件,合作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附件)上应有明确的技术合作经费的约定;
3. 依据协议(合同)支付合作经费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如果是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还需提供合作方出具的相关收据;
4. 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合作方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或合作方开具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事项说明(需包含合作时间、约定金额、合作内容、开展进度等,并加盖合作方公章);
6. 合作研发照片、会议记录、邮件、可行性报告、开结题报告、技术成果等研发过程证明材料。
四、实施流程
1. 区科技局发布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报通知;
2. 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材料;
3. 区科技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企业的有效票据额进行初审,并核算每个企业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有效票据总额(有效票据总额为企业申报的此期间所有产学研合作事项的有效票据额的加和),以有效票据总额的20%计算该企业拟补助额,计算结果精确到千元(若计算结果超过20万,则该企业拟补助额为20万);
4. 根据工作需要,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复审或现场审核;
5. 区科技局就审核通过企业征求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保局等单位意见;
6. 区科技局集体研究形成拟补助计划,并公示5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按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五、其他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8:00点,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原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交到区科技局401室,电子档发送至281640743@qq.com。
(联系人:周颢;联系电话:023-45672394,13452304987)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2021年度产学研补助申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
补助申报表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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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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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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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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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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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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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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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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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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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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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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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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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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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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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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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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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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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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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金额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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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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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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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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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郑重承诺,在办理申报铜梁区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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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申报书行高、行数可酌情增减,请勿更改申报书模板结构;
2、合同总额、已付金额、已付金额合计据实填写,拟申报补助金额精确到千元位。
3、若同一合作事项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多次付款行为,“已付金额”填写此期间的支付总额,“付款时间”填写付款产生区间(如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7日)。
铜科局〔2022〕6 号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的通知.doc